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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建立创业导师团

日期:2016-06-15 / 人气:

       东莞将建立市创业导师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形成对创业者大手拉小手的辅导体系,培育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日前,东莞印发《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创业导师的类别与条件、申报和认定、考核和激励等具体内容。
     《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东莞市科技企业创业导师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导师在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根据《办法》,我市创业导师分为科技创业企业家、科技投资金融家和科技实践工作者三类,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将对创业导师进行管理,负责创业导师的认定审核、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东莞科技企业创业导师分三个类别。其中,科技创业企业家需满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或者以前年度有3个以上(含3个)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技企业的主要创业合伙人之一,有1个以上(含1个)的东莞本土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案例等条件;科技投资金融家需满足在投资机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担任副总以上级别职务,有2年以上(含2年)的科技投资金融工作经验,有2家以上(含2家)成功服务企业(项目)的案例等条件;科技实践工作者则需满足在高校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担任副院长、副总及以上级别的职务等条件。此外,已认定或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导师自动认定为市创业导师。
       事实上,创业导师团的建立也是为了提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生存能力及大学生创业的基本技能,促进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机构与中小科技企业的全面对接与有机互动。为此,我市创业导师在认定后也将担负起相应的职责。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创业导师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参与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的评审工作,并能提出客观、公正、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创业经验分享、经典案例解析、头脑风暴座谈等形式的创业指导讲堂、讲座等活动;对处于初创期的创业企业,以咨询和“小组会诊”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市场、经营等专业指导,帮助创业者解决专业疑难问题;对于成长期的企业,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制定发展方略,创造新的发展机会等。
       此外,根据《办法》,被聘为市创业导师的,将根据《东莞市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办法》予以资助,并将鼓励各孵化器及科技创业企业根据创业导师对自身孵化器及企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给予一定的指导津贴。
       而在创业导师的考核方面,将在创业导师受聘后第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创业导师需达到受聘于不少于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不少于3家创业企业/团队签订创业辅导协议等条件方可通过考核。此外,绩效考核将于创业导师受聘后第三年年初进行,未通过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者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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