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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日期:2022-10-19 / 人气:

       10月1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内容提出系列具体举措,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社工作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下来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注入了动力、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方向。
       会议强调,下来,要系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
       一要提高工作站位,深入系统学习。《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科学提出了技能人才“十四五”时期乃至到2035年的目标任务,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很多“含金量十足”的干货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人社干部需要充分认识到《意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市镇街(园区)人社部门、技工院校师生、技能人才工作者和广大技能人才深入学习《意见》内容,在全市人社系统掀起学习热潮,进一步坚定工作信心、提振工作动力、找准工作方向。
       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推动落地落实。对照《意见》所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的目标,我市2.0版“技能人才之都”1+8政策相应也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的目标,要不断鼓励各类企业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完成占比40%目标任务。《意见》创新提出“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需要我们积极试点、持续探索、逐步推广。
       三要勇于改革创新,突出东莞特色。结合东莞产业和发展特色,深入实施2.0版“技能人才之都”1+8政策,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技能人才工作经验。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为全省提供可复制“东莞模式”。持续开展“项目制”培训;持续提升技能人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公共服务等各项待遇,高技能人才申领优才卡可享受子女入学等24项优质公共服务;公开公平公正选树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最高享受30万生活补贴、每月5000元租房补贴、600万购房补贴等十大待遇。探索建设全市技能公园体系,精准开展“技能服务百企”行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引导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引进或培养世界技能竞赛冠军至少1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选树100名技能领军人才,建设2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市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500家,向社会提供1000门培训课程,推动100万人实现学历技能素质提升,努力将东莞建设成为技能人才的向往之城、成长之城、乐业之城和圆梦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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