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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深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 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8-12-19 / 人气: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下简称“社工专业人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根据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精神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的意见》(粤民发〔2015〕164号)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科学界定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的角色功能,始终坚持立足社区,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基层和谐善治为目标,以完善政策制度、培育多元主体、激发社会参与为手段,推动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的模式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围绕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在营造环境氛围、提供财政支持、制定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统筹主导作用,大力推进“政社分开”,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作用,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政策驱动、经费保障。顺应新常态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求,聚焦社区需求,瞄准社区问题,制定出台衔接紧密、操作性强、契合基层实际的“三社联动”系列政策体系,着力完善社会服务购买、服务考核评估、社会组织培育规范、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具体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建全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基层社会治理中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相互依存、相互交融、相辅相成的关系,将“三社联动”作为一项整体性、系统性的工作,切实加强对“三社联动”的整体设计和统筹谋划,既充分发挥“三社”各自优势并力求形成整体合力,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效能。
(四)坚持需求为本、突出特色。坚持居民需求导向,广泛征集并深入分析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策划并推动实施相关“三社联动”项目,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现实需求。立足社区实际,结合社区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各类特色项目活动,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优化联动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制度创制力度。根据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将“三社联动”作为加强社区建设、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三社联动”实践探索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注重和强调不同政策制度之间的衔接性与贯通性,确保具体政策之间有效对接、紧密衔接,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二是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要依托社区建设指导协调机构,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社联动”组织领导体制,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多方参与工作合力。三是科学健全鼓励激励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幸福社区创建示范活动,组织开展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制定社会组织评估参评奖励机制,加快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升示范效应及影响力。继续组织实施“最美社工”评选表彰活动。
(二)优化基层治理结构,拓展联动空间。一是理顺“上下”关系。严格执行村(居)委会依法履职和依法协助工作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推动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通过“还权”与“减负”,从制度上保障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三社联动”让渡空间。二是理顺“左右”关系。优化以党工委为核心的基层重大事项协调运转机制,健全村(社区)民主协商机制,鼓励支持各类主体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社区事务运作全过程,为“三社联动”增创空间。三是理顺“内外”关系。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购买制度,确保购买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过程明显规范。在继续推进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公共开支“三统筹”的基础上,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奖补制度,加大对经济落后镇村的扶持力度,健全村(社区)治理创新奖补制度,为“三社联动”嵌入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必要保障。
(三)整合基层各类资源,夯实联动平台。一是整合设施。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督促基层进一步优化整合现有平台载体,打造统一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主动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进驻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搭建“三社联动”基础平台。二是整合资金。探索开展村(社区)基金会建设,引导鼓励驻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社区居民以众筹方式建立社区基金会,通过自下而上的项目策划实施使之成为社区共同利益和共同意识形成的“催化剂”,进而形成“三社联动”的新载体和多元共治的新引擎。三是整合人力。大规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行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建全“社工+志愿者”的双工联动机制,倡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技术人员、教育、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三社联动”提供充沛的人力保障。到2020年,力争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13%。
(四)提升项目运作绩效,丰富联动方式。一是科学设计项目。通过座谈讨论、主动上门、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摸底调查,多渠道收集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综合考虑完善“三社联动”机制的现实需要,全方位挖掘基层社会良性运转面临的各种难题,有针对性地设计“三社联动”项目。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着眼于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将承接主体既定活动安排与居民日常生活、重大节假日活动、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项目实施由承接主体按计划主导推进,又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注重总结推广。按照“联动色彩浓、实践效果好、示范意义强、推广价值高”的标准,认真筛选并精心打造、包装提升一批东莞本土的“三社联动”经典案例,形成可供借鉴、参考的“三社联动”经验,深化各相关主体对“三社联动”的认识,增强协同联动的紧迫感和能动性。
(五)壮大社区社会组织,拓展联动载体。一是提供政策支持。努力构建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网络。通过资金支持、银行信贷、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成熟的专业性社区社会组织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修订完善《东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一批公益服务类、文体健身类、慈善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引导业已备案、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进行登记注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积极申请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开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奖励正在实施且服务成效显著的慈善公益类社区服务项目。力争到2018年底,每个农村社区拥有5个以上、城市社区拥有10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基本具备承接本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重点向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培育成长和运行监管当中。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的分类指导,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加快社会服务专业标准体系建设,形成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指引,居家养老、社会救助等服务领域服务指引以及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手法指引相结合的系统科学的服务标准体系。三是推动深度参与。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转变工作思路,正确认识“三社”关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组织)、社工专业人才深度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在反映和表达社区利益诉求、协调各方主体关系和居民素质提升、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联动支撑。一是引进“专业型”人才。积极探索村(社区)社工岗位设置制度化,在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并聘请社工专业人才。二是培养“本土型”人才。鼓励村(社区)“两委”以及其它社区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转化为专业社工人才,有条件的镇(街道、园区)可设立岗位津贴。深入挖掘城乡社区内各种本土性人才,发挥杰出乡贤、公益骨干等村(社区)精英的示范引领,激励带动更多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治理。三是打造“领军型”人才。深入实施社会治理人才万人计划,鼓励各类骨干精英依法参与村(居)事务的民主协商,打造一批策划统筹能力强、链接资源能力强和专业服务能力强的领军型人才,引领带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素质不断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社联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整体思路,切实履行牵头职能,强化统筹协调能力,扎实推进“三社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争取逐步增加市、镇(街道)两级公共财政的投入,确保“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资金保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并全面提升社会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绩效,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强化监督管理。将“三社联动”作为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纳入镇(街道、园区)年度民政工作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不断健全考核机制,定期组织检查督导,督促基层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介,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社联动”对加强社区建设、促进和谐善治的意义和作用,深入宣传和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健全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提供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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