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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评定和扶持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09 / 人气:

《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评定和扶持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09 11:08
一、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定义是什么?

  本办法中所称的技能领军人才,是指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牌者;或者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或教学研发一线、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二、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产生方式是什么?名额是多少?

  技能领军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2022-2025年共认定评定100名技能领军人才,获认定评定的技能领军人才享受系列扶持措施。

  三、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分几类?

  根据技术技能的特色和水平,技能领军人才从高至低依次分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类别:

  (一)一类技能领军人才。指具有顶尖的技术技能造诣,在国家级或世界级的技能类人才评选或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相关荣誉、奖项,在行业企业的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且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二类技能领军人才。指具有突出的技术技能造诣,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类人才评选或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相关荣誉、奖项,在行业企业的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三类技能领军人才。指具有精湛技能,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人才评选或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相关荣誉、奖项,在单位的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单位优秀评价、具有带动作用的技术技能人才。

  各类技能领军人才的具体认定、评定范围详见《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目录》。

 

类别

认定范围目录

评定范围目录

 

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

一类人才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1、近五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获得者;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前三名成绩获得者、二类第一名成绩获得者;
2、近五年国家级技能类奖项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近五年其它技术革新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领域成效显著的项目负责人:国家级工艺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的主持人、国家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开发的项目主持人、主编出版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专著3本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利成果、工艺革新成果的项目负责人、指导选手获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技能竞赛前5名的专家。

 
 
 
 

二类人才

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

1、近五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前三名成绩获得者、二类第一名成绩获得者,且在行业企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近五年省级技能类奖项获得者: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广东省技师工作站站长(或技术技能带头人)、广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获得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且在行业企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符合东莞市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且获得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
4、近五年有其它技术革新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领域成效突出的项目负责人:国家级工艺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前三)、国家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的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三)、省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开发的项目主持人、主编出版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专著2本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利成果、工艺革新成果的项目负责人、指导选手获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的专家。

 
 
 
 

三类人才

\

1、近五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东莞市民间传统技艺优秀传承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人);
3、东莞市技师工作站站长(或技术技能带头人);

4、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5、近五年有参与其它技术革新成果和技能人才培养等项目的:省级工艺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前三)、省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的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三)、市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开发的项目主持人、主编出版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专著1本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利成果、工艺革新成果的项目负责人。

 
 
 
 

  四、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申请条件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或评定申请。认定申请对象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牌者,申请认定时需已在我市工作或属于在我市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生;评定申请对象为服务于我市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生产或教学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请对象不受学历、户籍、国籍限制。

  技能领军人才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思想表现良好,品德优良,爱岗敬业;

  (三)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四)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人不受此条件限制);

  (五)年龄〔以申请当年1月1日(含)计算周岁〕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不含)以下,民间传统技艺人才不受最高年龄限制;

  (六)申请认定类技能领军人才无工作年限要求,申请认定时需已在我市工作或属于在我市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生;申请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在申请时需已在我市工作,且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累计1年以上。

  五、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扶持措施有哪些?

  获认定、评定的技能领军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享受如下扶持措施,具体申请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一)生活补贴。技能领军人才获认定、评定后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申请按以下标准享受5年逐年递增的生活补贴。

技能领军人才类别

生活补贴标准(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合计

一类

4

5

6

7

8

30

二类

3

4

5

6

7

25

三类

1

2

3

4

5

15

  (二)租房补贴。对于未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且未享受人才租住优惠或保障房租住优惠的技能领军人才,可申请按如下标准给予租房补贴,用于租住商品住房,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技能领军人才类别

租房补贴标准(不高于当月实际租金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额)

一类

最高5000元/月

二类

最高4000元/月

三类

最高2000元/月

  (三)购房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且未在我市购买过商品住房的,在首次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之日(含当日)起及之前的183日内,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如下标准在房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内给予购房补贴:

技能领军人才类别

购房补贴标准(不高于房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发放方式

一类

最高600万元/人

分5年等额发放

二类

最高400万元/人

三类

最高100万元/人

  购房补贴从申请人获认定、评定为技能领军人才后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起接受申请,申请通过后按5年等额发放。已成功申请,已享受完我市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作差额补贴;正在享受我市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继续按申请时的原标准执行,不作差额补贴。

  (四)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支持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激励与保护机制,鼓励技能领军人才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推动技能领军人才的自主知识产权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和资本化,并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

  (五)优先推荐。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库;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推荐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

  (六)子女入学。技能领军人才子女入学时参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45号)等人才入学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其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依照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或镇街(园区)教育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中小学就读,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其子女初中毕业可按我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七)优才待遇。技能领军人才可申领东莞市优才卡,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政务、户籍办理、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便利、停居留和出入境、商事、金融、交通、就业、配偶安置、文体、旅游、科研通关、政策宣传、学习培训等多项优惠待遇或服务。

  六、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措施有哪些?

  (一)引才奖励。为我市引进技能领军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的企业、非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和各类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组织,每引进1名,可申请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引进技能领军人才类别

引才奖励标准

发放方式

一类

20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二类

10万元/人

三类

5万元/人

  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引才奖励。

  (二)培育平台建设。获认定、评定的技能领军人才可享受如下培育平台政策,具体申报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

  1.直接认定。符合条件的技能领军人才可以作为领办人按规定申请认定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载体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技艺交流、实行名师带徒、引领技能研发、弘扬“工匠精神”等技术攻关或人才培育项目,同时享受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补贴奖励等政策待遇,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深化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2.优先推荐。对技能领军人才领办的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获评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将享受相关补贴奖励和项目扶持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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